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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评定分离”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4 16:58     发布部门:建设局     阅读次数:

索引号 MB1670946/2021-01262 生成日期 2022-03-24 公开日期 2022-03-24
文件编号 锡建建市〔2022〕6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住建局 效力状况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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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2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评定分离”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市场行为,推进“评定分离”方法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营造公平竞争的建筑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按照《无锡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锡建建市〔2021〕21号)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次全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暨“评定分离”项目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2022年3月至4月,各地区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人员确定

  1.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检查组成员从全市建设工程建筑市场双随机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如抽到被检查市(县)、区的检查人员则自动回避。被检查的市(县)、区招投标监管机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设置联络员一名,负责本次检查的联络工作。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有关要求确定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确定

  本次检查地区覆盖全市(包含江阴市、宜兴市),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宜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做好迎检准备工作。本次检查将作为对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履职情况检查的重要依据,请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准备好已经自行开展过的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台账资料。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检查,由检查人员从无锡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监督管理平台中随机抽取。抽查项目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标段,每个地区不少于10个,其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含工程总承包)标段不得少于5个,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的项目不少于5个(不足5个的全部检查)。

  其他建筑市场行为检查,由检查人员从无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一体化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每个地区不少于10个。

  四、检查内容

  此次“双随机”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投标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

  2.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

  3.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抽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中标人投标承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到岗履职情况;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

  5.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服务行为;

  6.相关市场主体登记事项。

  五、检查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统筹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开展对相关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的检查。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建筑市场各方行为主体发(承)包情况、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等其他建筑市场行为的检查。

  六、检查程序和相关要求

  (一)认真学习,做好准备。检查组成员要认真学习理解相关检查通知、检查内容和检查表格,充分做好检查前准备工作。

  (二)做好记录,完成检查结果公布。实地检查时,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记录工作,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表,检查表须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在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结果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汇总检查结果,并完成通报,通报内容包含抽查情况概述、存在问题以及处理决定等。

  (三)注重实效,遵守规定。检查人员要注重工作实效,讲求效率,不得影响被检查对象工作的正常进行;检查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公平公正,依法检查。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