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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在酒后驾驶机动车典型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6-02 17:44     发布部门:纪工委     阅读次数:

  无锡蠡园经济开发区研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项目助理陈中伟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后危险驾驶机动车问题。2021年1月29日晚,陈中伟以及公司另外8人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品。之后陈中伟醉酒驾驶私家车回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1年6月,陈中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21年11月,陈中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另外8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政务警告处分。

  无锡科技职业学院保卫部(处)、人武部综合科原科长蔡晶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后危险驾驶机动车问题。2015年至2020年,蔡晶在担任无锡科技职业学院保卫处科员、科长期间,多次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卡。2020年12月,蔡晶饮酒后驾驶私家车回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21年4月,蔡晶因犯罪情节轻微未被起诉。2021年7月,蔡晶被免去无锡科技职业学院保卫部(处)、人武部综合科科长职务。2021年12月,蔡晶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影响期为两年。

  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山北派出所原副所长蔡东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后危险驾驶机动车问题。2019年4月20日晚,蔡东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在公司内部食堂的宴请。之后蔡东野醉酒驾驶私家车回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2019年8月,蔡东野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天,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9年9月,蔡东野受到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通过酒局搭台营造“小圈子”;有的在企业内部食堂“关起门吃喝”;有的存在“人情熟不怕抓”的特权思想,把纪法红线抛诸脑后,先“破纪”再“破法”,教训十分深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底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主动远离违规吃喝的“酒局饭局”,带头遵纪守法,同时充分认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危害性,摒弃侥幸心理,安全文明驾驶。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既要严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也要做到饮酒原因、参与人员、饮酒场所和费用来源“四查清”,重点发现工作日违规饮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对顶风违纪的毫不手软、绝不姑息,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来源:崇德倡廉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