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户外公益广告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20 13:51 发布部门:太湖街道 阅读次数:
为贯彻落实全市城市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按照“严格规范户外广告设置,加强城市违规广告治理,使户外广告与周边建筑、道路、绿地、水体等形成和谐的整体景观。”的要求,根据市文明办有关工作部署和区锡滨文明办〔2018〕5号《关于加强和规范户外公益广告管理的通知》,经街道研究,决定全面加强和规范我街道公益广告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公益广告设计和制作品质,增强公益广告宣传和传播效果,助力我街道打造首善之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现有户外公益广告
1、清理整治现有户外公益广告的重点是辖区各路口设置的户外花架广告、各建设工地围挡公益广告。
2、8月20日-22日,各社区、各有关单位(部门)做好所辖所属户外公益广告的排查统计(见附后),在8月22日前将排查统计汇总至街道宣统办。
3、8月22日-30日,辖区各路口设置的户外花架广告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的原则统一在8月30日前予以拆除,可在合适点位经审批后重新设计制作融合周边环境、融入公益宣传的景观小品。对全街道各建设工地围挡公益广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围挡要加紧在8月30日前落实整改到位,要严格按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关于工地围挡公益广告占比30%以上要求进行发布,并实行商业广告公益广告循环间隔设置,确保各个立面公益广告比例都能达标。
4、各社区要充分利用小区围墙、社区宣传栏等制作发布公益广告,特别是小区出入口,要制作与环境相融、美观大方、有地方特色的公益广告。
二、公益广告发布主要内容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公益广告宣传主线,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开展公益广告宣传。以传播中国梦为核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
2、指令类:主要围绕一定时期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要精神以及市、区中心工作等上级指令开展的公益广告宣传。
3、城市形象类:以城市品牌宣传为主要内容,结合城市形象、城市精神、社会管理、城市文化、先进模范等开展公益广告宣传。
4、生态文明类:重点围绕低碳生活、绿色消费、循环利用、动植物保护、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园林绿化等内容开展公益广告专题宣传。
5、公共服务类:从公众视角出发,选取群众关注的、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益广告主题开展宣传,包括法治建设、廉洁勤政、志愿服务、敬老助老、文明旅游、勤劳节俭、公共文化、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权益保护、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安全、爱心救助等。
6、应急类:主要围绕临时性、突发性等重大事件开展有针对性的公益广告宣传。
三、公益广告发布有关要求
1、公益广告应当保证质量,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要求,价值导向正确;要体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语言文字使用要规范,不得使用会产生歧义的文字;艺术表现形式得当,文化品位良好。
2、公益广告发布主管单位(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对发布内容要严格把关,确保不出现差错和疏漏。
3、公益广告允许企业赞助冠名,但仅可在公益广告画面适当位置标注企业名称和商标标识,标注内容不可影响公益广告整体设计;不得出现企业电话、地址、网址等信息,不得以公益广告名义变相设计、制作、发布商业广告;赞助企业资质要严格审核,避免产生负面效应。
附:太湖街道户外公益广告排查统计表
太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