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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 城管中队招聘协管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30 11:13     发布部门:华庄街道     阅读次数: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精细化管理需要,切实加强城市管理一线工作,提高华庄街道城市管理水平,现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线城市管理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录城市管理协管人员8名,男性6人,女性2人。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一线城市管理,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夜间城市管理等工作。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布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录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能够适应24小时值班。

  4、原则上年龄在22~35周岁之间(1984年8月~1997年8月)。退伍军人、特殊技能人才及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特殊技能人才及具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7、华庄街道常住人口以及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在本市有稳定合法住所的外来人员。

  8、同等条件下,具有城市管理经验、具备文稿写作能力、具有微信公众号运营、PPT制作等电脑专业软件操作能力以及武警战斗班排骨干、特种兵、侦察兵、有机动车驾驶证B证以上者优先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受到警告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3、有赌博、吸食毒品、卖淫、嫖娼、参加邪教组织等不良行为被公安机关查实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5、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8、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城市管理工作情形的。

  查

  (一)报名途径。

  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无锡经济开发区华庄街道城管中队(震泽路华庄街道办事处三楼307室)。

  3、报名咨询电话:0510-85602739  联系人:殷先生

  (二)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登记表》(可下载电子版或现场填写)

  2、本人近期2吋彩色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验证材料。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网上学历验证,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5、中共党员提交党支部证明和复印件,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如有驾驶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原件报名现场返还应聘者。

  五、录用程序

  (一)笔试

  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数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采用结构化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对城管工作的了解程度和综合能力。由专家组现场评分,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入围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录数1:1确定入围名单,并进行公示。中共党员可在总成绩上加1分,退役军人可在总成绩上加1分,两项加分可累计计算。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全部进入入围名单。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严格按照《无锡市城管系统体能训练项目及标准》组织实施。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予聘用,缺额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前述规定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政审

  应聘人员携带招聘单位的介绍信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并将证明材料交至招聘单位。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华庄街道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相关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期间应当接受岗前培训与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予以聘用。

  六、薪酬待遇

  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同类人员的薪资待遇。根据参加城管工作年限和年度考核结果,实行收入稳步增长。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八、信息发布和公示

  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可通过华庄街道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无锡华庄街道在线”查询。

  九、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招考纪律,接受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华庄街道纪工委:0510—85622051

城管应聘人员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201908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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