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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太湖街道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发布时间:2020-05-20 14:47     发布部门:太湖街道     阅读次数: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太湖街道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2018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其中,村和社区党的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为5年。本意见印发前已换届的党的基层组织,原则上从本届任期届满后,开始执行上述规定。”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迟村(社区)党组织换届有关事宜的通知》(苏组通〔2019〕23号)规定:“我省村(社区)党组织换届统一推迟至2021年。”

根据上述规定,太湖街道所属党的基层委员会、社区本级党组织任期统一为5年,其他党总支、党支部任期统一为3年。

二、太湖街道基层党组织换届有关口径

1.社区党组织:

社区党委(党总支)及其下属党支部统一至2021年完成换届。

2.机关党组织:

街道机关党总支及其下属党支部,统一于2021年换届。

3.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

(1)2016年换届(新建)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总支及其下属党支部,需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换届;

(2)2017年至今新建并经过规范选举程序的各基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总支部、党支部,因任期未满3年,2019年无需换届,可自规范选举之日起顺延3 年换届,或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换届。

三、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换届提醒督促机制。街道党工委定期对所属基层党组织任期情况进行梳理,并提前以书面发函的形式,提醒所属各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准备工作,确保应换尽换。

    2.严格规范换届工作程序。任期将满的各基层党组织,应当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换届请示。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延期或提前换届。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对基层党组织延期或提前换届的情形,上级党组织要认真审核把关、从严掌握。对确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进行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街道党工委要形成情况说明并上报经开区党群工作部。

    3.严格加强换届工作指导。换届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党内有关规定规范实施。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党建主体责任。组织部门和党建工作指导站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掌握基层党组织任期规定、换届操作流程和纪律要求,确保党的基层组织换届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衔接。

 

 

中共无锡经济开发区太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0 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