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实施办法》制度解读
发布时间:2021-10-02 16:14 发布部门:行政审批局 阅读次数:
索引号 | MB1670946/2021-00777 | 生成日期 | 2021-07-08 | 公开日期 | 2021-10-02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文件链接 | 政策咨询 | ||||
内容概述 | 近日,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实施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合法、实体公正 |
近日,市行政审批局印发了《无锡市行政审批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集体审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程序合法、实体公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一、出台背景
根据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相关规定,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必须经过法制审核与集体审议环节,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对法制审核和集体审议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规范。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十七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定目的和依据,案审会集体审议的概念、参加人员、适用范围。第二章法制审核明确了审核程序、审核内容、审核期限以及审核责任的分配。第三章集体审议明确了审议程序、审议内容以及审议意见的作出。第四章决定程序明确了集体审议批准后至决定过程中的具体程序,包括执法告知、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和决定作出环节。第五章附则明确了行政复议案件的集体审议按照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执行以及《办法》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