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共同富裕•慈善助力”慈善“一日捐”和“红十字人道万人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8 11:16 发布部门:太湖街道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一步在全社会弘扬乐善、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中的补充作用,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根据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无锡市经济开发区2021年“共同富裕·慈善助力”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锡经开社〔2021〕51号),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12月下旬为统计公布阶段。
二、捐赠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慈善组织实施;坚持自愿诚信、爱心奉献、依法捐赠;坚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审计、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捐款对象和用途
此次活动参加捐款的对象:企业、社区、相关单位及党员干部职工和居民、私营业主、个体工商户等。捐款目标:174万元以上,其中:用于“红十字人道万人捐” 25万元。筹集善款用于救助困难人群、助推乡村振兴、助力疫情防控、关爱老年群体四个主体项目。各社区通过设立慈善捐赠站点的形式募集善款,完成捐赠捐款后统一交到街道指定账户,由街道划入无锡市慈善总会账户。各企业可选择自行捐赠捐款,直接通过现金缴款、网银汇款方式汇入无锡市慈善总会账户,凭银行汇款单具到市慈善总会开具捐赠票据。
四、激励措施
(一)设立相关奖项,授牌颁证并宣传。对在2021 年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捐款50万元以上的企业、5万以上的个人授予“2021年慈善”一日捐“活动突出贡献奖”,名单将在无锡慈善网、无锡慈善微信公众号、《无锡慈善》杂志及主流媒体上公布、致谢。
(二)推荐评优。对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在国家、省、市组织开展的各类评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街道优先向上推荐。
(三)税前列支。各级税务部门要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99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 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2020〕27号)规定,准予企业、个人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抵扣慈善捐款部分,实行税前列支。
五、活动内容
1.建立班子。为切实加强对此次活动工作的领导,街道成立慈善募捐领导小组。组长:秦仲毅;副组长:陈华良、李峰、戴宏斌、顾玲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顾玲燕兼任,办公室设在街道民政科,办公室人员:何志宏、袁登荣、吴澄。各社区、相关单位要参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做法相应建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把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宣传。开展“共同富裕、慈善助力”慈善“一日捐”活动,是宣传慈善理念、弘扬慈善精神、增强公众慈善意识的重要途径,也是调动社会力量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关爱弱势群体,加大救助力度,助力治理和乡村振兴,提高公民慈善意识,为营造崇德向善的文明和谐之风贡献慈善力量。各社区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设置募捐箱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调动广大群众自愿捐赠的积极性。倡导有效益的企事业单位和私营业主,不分所有制性质,不分单位类别,捐出一天的利润(或部分利润)或节约一笔开支,向社会奉献一份爱心;倡议有固定收入的职工捐出一天的收入或节约一笔开支,为困难群众贡献一份力量。
3.规范操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规范化的原则加强捐款资金的管理,制定捐款资金使用制度,发挥民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指导、督促作用,定期监督、审查捐款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帐目清晰、资料齐全,杜绝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要注意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4.加强考核。募捐活动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贫困群体的生产和生活,为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把这项工作列入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社区、相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放到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摆上重要的工作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