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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拟注销办学许可的公示第四批

发布时间:2021-12-20 10:27     发布部门:经开区教育局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以下校外培训机构注销办学许可的申请,机构承诺无学员未消学费以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纠纷,我局正在对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现予以公示。

  

序号

机构名称

办学许可证号码

1

  无锡市优客堂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3202927ZX00039

2

  无锡菁华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3202117ZX00349

3

  无锡理一想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232020070000029

4

  无锡市滨湖区聚时创中小学课外辅导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3202117ZX00399

   无锡市启创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3202017ZX01849

6

  无锡天隽文化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3202117ZX00419

7

  无锡环澳信诚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3202017ZX01789

8

  无锡市滨湖金桥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3202117ZX00099

9

  无锡市滨湖区辰星文艺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13202117ZX00089

10

  无锡市滨湖区维特牧思托儿所有限公司

13202117ZX00079

  公示时间:2021年1218— 2021年1224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教育督导(地址:观山路339号,电话:80580581)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人反映的情况,请写上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单位反映的情况,请盖上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1年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