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经行审撤听〔2022〕第3号
发布时间:2022-04-18 10:43 发布部门:行政审批局 阅读次数:
无锡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
锡经行审撤听〔2022〕第3号
无锡董志冯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备案)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拟撤销2016年11月28日无锡董志冯堡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MA1MWLJ875,状态:吊销未注销)变更登记中的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张文博登记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及有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鉴于你公司已不在登记地址经营,故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告知书。本告知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 0510-80580216
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