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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经行审撤听〔2023〕第3号

发布时间:2023-10-13 14:07     发布部门:行政审批局     阅读次数:

无锡经开区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

锡经行审撤听〔2023〕第3号

 

无锡兆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调查的你公司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公司登记(备案)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拟撤销2014522日无锡兆晶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20211000254482)设立登记中的股东、经理刘晶登记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及有关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鉴于你公司已不在登记地址经营,故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告知书。本告知书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10-80580216      

 

             

无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