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无锡经济开发区 生态环境保护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13 13:41 发布部门:生态环境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充分发挥环保技术人员在环境管理决策、环境污染防治中的专业优势,推进环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序化,无锡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拟在《无锡经济开发区环保技术指导专家推荐名单公告》(锡环经开〔2023〕1号)文件公布的专家基础上更新“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本次征集面向全社会公开,主要从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中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主要职责
入库专家可参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清洁生产审核、环境污染治理方案评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技术评审工作。同时为我局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咨询意见;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培训及相关学术交流与合作,接受我局委托的其他相关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治理等工作。
二、征集范围
专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主要从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政府机构、社会组织及法律事务咨询单位等有关机构中征选。
三、专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方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熟悉环境保护相关专业领域,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标准,熟悉本专业或本行业国内外情况和动态。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或研究5年以上经验丰富的在职及退休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条件优越的可放宽至70周岁),身体状况良好,能够承担审查及现场踏勘等工作。
5.在技术评审等活动中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6.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无锡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专家库成员,经设立部门认可,可直接入选。
四、征集方法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专家,以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申请或推荐专家需填写《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请在身份证空白处写上“仅供设立专家库使用”,切勿遮住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单位推荐的,推荐单位在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后,由单位统一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信息登记表》(附件2)。请于2023年12月27日前邮寄至无锡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或者将扫描的电子材料发至指定邮箱 。
五、其他说明
已在专家库的专家在提交本人签名的情况说明后可以申请离开专家库。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董君怡 联系电话:0510-80580296
电子邮箱:wxjkqhbfj@163.com 邮政编码:214000
通讯地址:无锡市清舒道77号经开管委会204室
附件:1.《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2.《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信息登记表》 附件1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申请表.docx 附件2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专家信息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