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社会救助宣传月政策解读:低收入人口认定和精准帮扶
发布时间:2024-06-07 18:08 发布部门:社会事业局 阅读次数:
索引号 | MB1670946/2024-00191 | 生成日期 | 2024-06-07 | 公开日期 | 2024-06-0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文件链接 | 政策咨询 | ||||
内容概述 | 为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知晓率,提升救助对象和社会公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满意度,经开区社会事业局于2024年5月组织开展“苏扶助困幸福万家”主题的社会救助宣传月活动。通过解读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总结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推动社会救助扩围提质增效,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兜住兜准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
(一)无锡市政策认定的低收入人口范围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特困人员
3.低保边缘家庭
4.支出型困难家庭
5.低收入家庭
(二)无锡市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条件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家庭。
2.特困人员
具有本市户籍,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可以申请特困人员认定:
①无劳动能力;
②无生活来源;
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3.低保边缘家庭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低保标准的1.5倍;
未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家庭财产符合规定。
4.支出型困难家庭
具有本市户籍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扣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人均年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的家庭。
5.低收入家庭
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家庭。
(三)无锡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
在实现共同富裕目标引领下,无锡市更广泛覆盖各类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3610行动”,构建分层分类大救助体系。
盯住三类群体
除了政策认定的低收入群体外,扩充了专项救助帮扶的困难群体和其他重点关注群体两类群体。
落实“六个机制”
1.主动发现机制——落实属地责任,定期开展巡访排查,及时发现未纳入保障但存在风险隐患的困难对象。
2.监测预警机制——选取影响个人或家庭经济状况较大、指向性较强的关键性因素,构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指标体系。
3.分类施策机制——对有救助需求的低收入人口,精准对接供需、链接资源,落实综合救助帮扶措施。
4.统管联办机制——强化多部门、跨业务协作协同,畅通共享数据通道。
5.动态更新机制——实行常态化动态更新管理,并通过年度复核、定期核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动态调整。
6.巡访关爱机制——分类分时段分情形设定探访频次,全面落实结对帮扶和巡访关爱制度。
实施“十项工程”
1.兜底保障工程
2.医疗救助工程
3.圆梦助学工程
4.温暖安居工程
5.就业促进工程
6.法护平安工程
7.扶老助残工程
8.急难纾困工程
9.社会共助工程
10.服务优享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