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违规吃喝篇
发布时间:2024-07-15 12:26 发布部门:纪工委 阅读次数: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突出常态长效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吃喝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吃喝问题吃坏党风、喝痛民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必须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顽疾。
本文摘录了中国方正出版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负面清单》中关于吃喝宴请的正负面清单,一起学习一下吧!
正面清单
1.党员干部在参加各类聚餐前,对谁出钱、与谁吃、在哪吃、吃什么、怎么吃等信息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情形,应尽辨别责任和义务。
2.同城公务活动原则上不宜安排公务接待标准的工作餐,确需安排的要严格审批、严格把关。
3.公务接待的用餐标准是上限标准,并非所有接待的统一执行标准。
负面清单
1.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2.私人聚会吃饭用公款报销;
3.单位之间或内部搞公款宴请等;
4. 采用拆分发票、虚造人数报销超标准、超范围公款吃喝费用;
5.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下属单位公款宴请,或让其用公款报销吃喝费用;
6.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到高档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一桌餐”公款吃喝;
7.违规在内部食堂、培训中心、驻外办事机构等内部接待场所公款吃喝;
8.虚列开支公款购买香烟和酒水;
9.违规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
10.将私人宴请用公款报销或以办公用品、会议费等虚假名义公款报销餐费;
11.将违规吃喝费用混入食堂正常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