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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贡湖大道与金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1 16:26     发布部门:建设局     阅读次数:

关于贡湖大道与金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贡湖大道与金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以下简称“贡湖大道地块”)位于无锡市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北至金石路,东至金城湾路与贡湖大道,南至规划道路,西至圩田里河。贡湖大道地块占地面积为55439m2(约83.16亩)。贡湖大道地块在1986年之前为荒地和农田,1986年至2021年,地块内涉及多家工业企业的生产活动,2021年地块内工业企业完成拆迁,构筑物全部拆除,地块处于闲置状态。根据无锡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评估地块规划图,贡湖大道地块未来拟规划为商业、居住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类型。

对贡湖大道与金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开展的风险评估工作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中的砷、铜、铅、镍、1,2-二氯丙烷、萘、二苯并呋喃、苯并[a]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二苯并[a,h]蒽和石油烃(C10-C40)的健康风险不可接受,需开展土壤修复工作。

该工程于202459日开工,工程施工期间,效果评估单位根据报验情况分批次开展了现场采样工作。经过对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单位资料的回顾,结合效果评估采样检测结果,贡湖大道与金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达到了设定的第一类用地修复目标要求。

贡湖大道与金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及报告编制工作由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组织开展,详细内容见附件。

贡湖大道与金石路交叉口西南侧地块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报告(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