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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报公示的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2-01-12 17:22     发布部门:行政审批局     阅读次数: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2021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于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1年度年报,并向社会公示。

  年报报送方式:

  登录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scjgj.wuxi.gov.cn/首页企业年报登陆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