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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宜居工程的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2-05-11 15:05     发布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各园区,太湖新城集团: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委新时代人才工作相关要求,打造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集聚区最优营商环境、一流创业生态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无锡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0>的通知》锡委发〔202039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实施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宜居工程。

  一、适用对象

  引进到无锡经济开发区,且在岗在职的高端人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相应的高端人才宜居工程政策。

  (一)根据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施办法认定的ABCD类人才(详见附件),且在认定期内的;以及无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认定的其他紧缺型高端人才。

  (二)在无锡市范围内(不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包括本人所有及与他人共有),且在本市五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信息的。

  在市级人才分类认定有效期内,人才可以不受无锡市住房限购条件的限制,在无锡经济开发区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有二胎及以上的可放宽至二套房)。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优先申请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支持政策

  (一)优惠租赁人才公寓。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可优惠租赁区内人才公寓或申请住房租赁补贴。具体按照《无锡经济开发区人才公寓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和无锡市有关规定条款执行。

  (二)优惠购买人才安居房。符合条件的ABC类人才可优惠购买区内定期集中推出的人才安居房,具体按照《无锡经济开发区高端人才购买人才安居房实施办法(试行)》所规定的条款执行。

  (三)给予购买普通商品房补贴。符合条件的ABCD类人才购买区内普通商品房可申请专项补贴,具体按照《〈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划〉无锡经开区行动纲领》和无锡市有关规定条款执行,可按以下标准申请执行专项补助(申请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1.A类人才享受200万至800万补贴额度,其中A1类人才最高享受800万元、A2类人才最高享受500万元、A3类人才最高享受300万元;B类人才享受60万至150万补贴额度,其中B1类人才150万元、B2类人才100万元、B3类人才60万元;C类人才享受40万至50万补贴额度,其中C1类人才50万元、C2类人才40万元;D类人才按照太湖人才计划优秀青年人才锡引工程相关购房补贴政策执行。

  2.购房补贴额度在50万元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购房补助款;50万元至100万元的,分2年按照5:5比例发放购房补助款;100万元以上的,分3年按照4:3:3比例发放购房补助款。

  三、相关要求

  (一)享受人才宜居工程政策的人才,须与相关主管部门签订协议,符合以上多项市、区政策条件的高端人才,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政策。

  (二)人才所购得的安居房、享受购房补贴的房产原则上五年以内不得上市交易。连续工作未满五年离开无锡经济开发区的,应等价退还人才安居房或购房补助。擅自转租、转借、违规交易的,由房屋管理单位收回房屋,并取消其享受人才宜居工程政策资格。

  (三)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宜居工程政策待遇的个人和单位,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黑榜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意见由无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党政办商人才办承担印发之日起期一年。

  附件:无锡市人才分类认定标准.pdf

  无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24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