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上半年建设运营无锡经济 开发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6-10 09:25 发布部门: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关于申报2022年上半年建设运营无锡经济
开发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通告
为认真落实《无锡经济开发区关于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实施方案》(锡经开办政发〔2022〕8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江苏省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暨“名特优”食品小作坊培育工作方案》(苏食安办〔2021〕5号)及《无锡市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2年)》(锡食安办〔2020〕4号)要求,结合无锡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经开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以下简称集中加工区)项目建设运营商,具体申报要求通告如下:
一、相关背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经开区高度重视食品小作坊的整治提优,按“政府推动、政策扶持、部门指导、企业自主、市场运作”工作思路,将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高质量推进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助力提升食品小作坊标准化、规范化,既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又推动地方传统特色食品提档升级,是实现“小作坊大作为,小餐饮大民生”的重要举措。按照“清理整治一批、规范发展一批、转型升级一批”的总体思路,由政府统筹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全力打造经开区首个集中加工区。
二、申报主体
为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支持符合要求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集中加工区,并负责日常运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依法依规经营,在本市范围内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生产及经营状况良好;
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应信用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申报单位应具备从事食品安全经营管理经验。
(二)集中加工区建设要求
1.集中加工区的选址与环境符合相关环保、卫生等相关要求,建筑面积不小于1800㎡,配备冷冻、冷藏、监控、检验、消防、环保等系统设施;
2.设置单一的加工品类,如:熟食卤菜类、糕点类等;
3.集中加工区内部食品小作坊单元不少于10家,并配有基础厨房设备;
4.拥有专业的检验实验室并配备相应检验检测设备;
5.建成的集中加工区须通过相关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申报流程
1.申报人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自行对照集中加工区建设要求,符合要求即可进行申报。
2.下载、填写申报表格,准备证明材料,申报表格和证明材料各制作一个PDF文件,提供符合经开区实际的建设方案和相关案例,上传发送报名邮箱;相关书面申报材料,请同步送达或快递至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805办公室(周新苑280号立信大厦),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周五)。
3.经开区食安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提出报名申请的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经专家评审通过后,获得经开区集中加工区建设运营资格。
4.本轮报名截止后,如有意向报名、且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人,可联系预约申报下一轮经开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项目建设运营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巍;联系电话:85062922,18018309631;报名邮箱:jksj2215@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报名建设运营无锡经济开发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申请表
2.《无锡经济开发区关于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实施方案》(锡经开办政发〔2022〕8号)
锡经开办政发〔2022〕8号关于印发《无锡经济开发区关于建设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无锡经济开发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