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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技术合同奖补政策培训会来袭!

发布时间:2023-03-27 11:24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提高企业技术合同及产学研合作奖补政策申报成功率,帮助企业更好享受增值税、所得税、加计扣除的减免及贷款、融资等各项优惠政策和补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推动企业技术升级。2023年3月24日下午,由园区主办的“创学有道”科创培训会的第三期主题活动——产学研合同、技术合同奖补政策解读及备案实务培训在国家传感园D2幢1楼路演厅举办。活动吸引了近20家企业报名参与。   

  本次培训邀请了上海技术交易所(无锡)创新服务中心的专业导师现场为企业重点讲解技术合同的分类认定、奖补政策以及产学研合作申报、支持方式等。

  技术合同认定

  (一)技术合同支持方式

  鼓励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当年登记技术合同额累计满500万元(含)的,经认定按0.5%比例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

  (二)技术合同认定的意义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三)技术合同认定一般规则

  1.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标的范围不受行业、专业和科技领域限制。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技术合同需附有有关计划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执行部门的批准文件。

  2.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3.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签订但未执行的或者合同过期都不行)

  4. 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5. 申办人需提交的材料:已经生效合同的真实完整的中文书面合同正本文本及相关附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要求申办人出具的其它文件,材料。

  产学研合作

  (一)产学研支持方式

  根据第三方审计报告,产学研合作补助(国内)项目按不超过申报单位合同期内实际支付的产学研合作费用总额的30%给予后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经过区科技局、财政局备案后实施的合作项目,按照高新区企业实际支付给大学、科研院所研究开发经费,基于10%的扶持,单个项目合作最高支持50万元。

  (二)产学研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我市市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其他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成果转化条件;

  3、合作单位应是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含我市各级政府部门重点引进,由国家设立的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机构在我市联合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多家单位联合申报并优先支持;

  4、申报单位应与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已签订正式有效的产学研项目合作合同,合同对合作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时间等内容有明确规定;

  5、申报产学研合作补助(国内)项目的产学研合同需在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登记,合同结束时间在2023年度内且合同在2023年度内执行完毕(各单位申报产学研合作补助的项目合同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且与同一家高校或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相关的合同数原则上不超过1个)。

  活动现场,导师详细介绍了技术合同分类、认定规则、技术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以及平台登记操作步骤,并为企业梳理出产学研申报所需申报材料清单,企业积极提问,现场气氛火热。

  问:技术开发服务合同是属于技术开发还是技术服务?

  答:看知识产权归属于谁。知识产权归对方属于技术开发,归属自身属于技术服务。

  问:产学研合同是框架协议可以吗?

  答:没有明确金额是不可以的。

  问:技术合同登记有时间限制吗?

  答:在合同有效期内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