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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产业平台突破发展的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3-07-10 15:3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支持平台类骨干企业快速发展。对高端平台类骨干企业,经认定,给予企业地方贡献部分三年全额奖励。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凡平台公司与无锡本地制造业上市公司(含在全国行业领域具有龙头地位的拟上市骨干企业)签订的第一笔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整体解决方案的技术服务业务,给予平台公司服务合同金额3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300万;与无锡本地的中国500强企业、中国制造业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签订的第一笔相应的技术服务业务,给予平台公司服务合同金额5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500 万元;经开区内平台公司与经开区内制造业企业实施的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且首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给予制造业企业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凡平台公司与以上制造业企业合作成立行业垂直工业互联网公司并落地经开区的,另行奖励新公司100万元;对列入省级及以上试点示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按不超过平台软件和技术服务投资额10%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300万元;对获评省级及以上制造业"双创"平台的单位给予最高50万元一次性奖励。本条款按评审类项目认定办法实施。
 

  支持平台类骨干企业拉动生态企业集群发展。对经认定的平台公司,每引进1家生态企业注册落户,并联合打单达到2000万元以上合同金额,生态企业承担的合同金额不低于总额的10%,且生态企业独立发展业务营收超过800万元,给予平台公司订单总额5%的补助,补助最高150万元。本条款按评审类项目认定办法实施。

  支持中介机构发展。对服务经开区产业发展且成效显著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根据成果和服务业绩给予5-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