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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无锡市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优化试点医院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11:17     发布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索引号 MB1670946/2023-00328 生成日期 2023-09-08 公开日期 2023-09-08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效力状况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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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无锡市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优化试点医院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无锡市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和优化试点医院停车收费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各停车经营单位: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停车需求,充分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缓解停车难、停车贵问题,经研究,决定调整我市机动车免费停车时长和优化试点医院停车收费政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长机动车免费停放时长

  道路停车泊位免费停放时间从15分钟延长至30分钟;其他停车设施免费停放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各类停车设施现行免费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的,仍按现行免费时间执行。

  二、优化试点医院停车收费政策

  1.实施范围

  无锡市人民医院、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区)、无锡市中医医院停车设施。

  2.收费标准

  1小时内免费。计费时间开始2小时内2元/次,2小时(不含)至4小时内2元/小时,4小时(不含)至7小时内3元/小时,7小时外5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40元,超过24小时重新计算。

  特殊时段优惠政策:20:00后进场至次日7:00前出场的车辆1元/小时,连续停放超过5小时的,按5小时计算,进场或出场时间不在上述时段内的,不享受该政策。

  中大型车收费标准按上述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三、相关要求

  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停车设施经营者或管理者应在入口处和缴费地点显著位置设置停车收费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试点医院应完善政策宣传引导、计费管理系统调试等配套保障措施,按照政策要求落实到位。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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