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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尚贤人才计划”加快打造 “高端人才集聚区”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4-01-09 10:01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 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无锡太湖湾科创 带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根据《无锡太湖湾科技创新带发展规 划(2020—2025年)经开区行动纲领》(锡经开委发〔2021〕 38号)等文件,现就实施“尚贤人才计划”加快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区”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目标

  坚持把人才作为发展的第一资源,在海内外高端人才的引进 培育和服务保障上用大手笔、迈大步子、下大功夫,形成聚才用 才惜才爱才的人才生态,加速各类人才集聚,努力实现人才占总 人口比例提升至30%以上,在全市各板块中占比最高的目标。加 快推动重点人才项目、重大人才平台落户,到2025年,无锡经 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累计引育国家级人才30名、省级 人才40名、市级人才100名、区级人才1000名,让青年人才、管理人才、科技人才成为太湖新城的主流人群。

  二、政策支持

  1. 加大顶尖人才团队支持力度。鼓励由诺贝尔奖得主、海  内外院士、顶尖高校著名科学家、国家级顶尖人才、杰出人才、世界500强高管、全球行业龙头企业高管等领衔,组建创新创业团队,在经开区设立科创企业、新研机构或与经开区重点骨干企 业开展技术合作,推动经开区“333+5”现代产业集群发展。团 队拥有国内顶尖、世界领先的关键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相 关产品应用前景广泛、市场化程度高,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 效益,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性支 持(含各类奖补资金、股权投资、算力券等)。 (责任单位:经发局)

  2.加大优秀创业团队支持力度。鼓励优秀创业团队在经开 区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团队应拥有不少于5名 曾在海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及相关机构从业的核心成 员,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核心团队 应具备一定技术创新、企业管理和市场开拓能力,硕士以上学历 比例不低于50%,且创业公司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经评审, 给予最高1000万的综合性支持(含股权投资、算力券等)。(责任单位:经发局)

  3. 加大优秀创新人才支持力度。鼓励具有重大发明或重要 技术创新的优秀创新人才到经开区内企业或科研院所创新发展, 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毕业于全球高校排名前200 强  (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或泰晤士 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排名前200名的境内外大学,限申报 时最新排名)或有“世界500强”企业(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工作经历的人才,可放宽至硕士或副高职称),已在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在锡缴纳个税 或参加社保,有2年以上在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 机构从事研发、技术技能或管理等岗位工作经历,经评审,给予 最高100万的综合性支持(含个人地方贡献、公寓、购房补贴等奖励)。  (责任单位:经发局)

  4.加大优秀行业人才支持力度。加大对金融、文化、教育、 卫生、法律、体育、电子商务等优秀行业人才的支持,鼓励国际  国内一流或行业知名的优秀行业人才在经开区落户并在锡缴纳  个税或参加社保,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经评审,给予最高100 万的综合支持(含个人地方贡献、公寓、购房补贴等奖励),特 别优秀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奖励。(责任单位:经发局、政法和应急局、财政局、教育局、社事局、市场监管局)

  5. 加大优秀管理人才扶持力度。对打造现代产业发展新高 地,加快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为经开区经济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 卓越经营团队,经评审,给予最高30万的综合支持(含个人地 方贡献、公寓、购房补贴等奖励),特别优秀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奖励。 (责任单位:经发局)

  6. 做优人才“深蓝池”平台。支持人才中介市场化发展, 发挥头部人力资源机构效能,持续优化完善“深蓝池”平台功 能,降低企业招聘成本,为企业解决“用工难” “引才贵”等 难题,给予招聘成本最高10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企/年补贴,为企业精准引才赋能。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对入选国家和省、市各级人才工程的,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奖励  (含个人地方贡献、公寓、购房补贴等奖励),打造引育科技 人才、产业人才的“桥头堡”。(责任单位:党群部、经发局、社事局)

  7. 建立健全金融支撑机制。放大基金 PARK 赋能功能,进 一步升级“经开贷” “园区保”等金融产品,降低担保费率; 提升经开区内企业融资贷款的贴息贴保水平,对获得贷款的按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给 予60%贴息、最高100万元,对企业实际发生的担保费用按60%给予补贴、最高50万元。对于获得机构或基金投资的,符合经开区重点产业导向,自研技术达到国际国内领先的企业, 且到位融资额达1000万元以上(扣除自然人、地方政府性投  资),按到位资金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股权投资,已享  受过“一事一议”政策的项目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财政局、基金 PARK)

  三、服务保障

  8.优化人才创新创业服务保障。整合各相关部门人才服务  职能,做优线上服务平台,试点开设线下人才服务专窗,制定 人才服务清单,开通人才服务专线,设立人才服务专员,为人 才和用人单位提供人才认定、证件办理、政策咨询、项目申报、 服务申请、业务办理等高效、优质、便捷的公共服务。(责任单位:党群部、经发局、社事局、行政审批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9.深入实施人才宜居工程。以“大安居”理念,大力实施 人才安居工程,布优教育、养老、卫生等城市要素,建立货币补 贴、房屋供给、租购并举等相结合的人才住房保障体系,解决 人才配偶就业、子女就学、购房租房、医疗保障、交通出行、休 闲娱乐等需求,为人才提供全周期的服务保障。加快高水平人 才公寓建设,引进专业化管理团队负责运营,到“十四五”末 新增投用1000套以上人才公寓。 (责任单位:党群部、建设局、教育局、财政局、社事局)

  10.打造“才赋新城”活动品牌。制定《无锡经济开发区重  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立足重点产业,推进引才精准化。 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理念,建立健全人才招  引和产业招商力量整合、工作联合、项目融合的“双招双引” 工作机制,共同打造“才赋新城”双招双引系列活动。支持辖  区企业“走出去”参加“才赋新城”双招双引系列活动,对组  团赴外参加上级或区本级主办或承办的“才赋新城”双招双引  系列活动,在交通、食宿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党群部、经发局、社事局、招商中心、各园区)

  11. 实行人才分类认定服务。坚持德才兼备,根据人才能力、 实绩和贡献等,参照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人才分类认定实   施办法,按照 A 、B 、C 、D对人才进行分类认定,根据认定结

  果,给予住房补贴、子女教育、健康医疗等相应保障支持。(责任单位:党群部、教育局、财政局、社事局)

  12. 营造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坚持党管人才,明确实施人 才工作党政“一把手”工程,把人才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述 职的重要内容,把人才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优先布局、优先开 发、优先投入、优先保障。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制度,强化政 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持续开展“爱国·奋斗·奉献”精神教育, 增强广大人才的认同感和向心力。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 大力培育创新文化,积极弘扬创业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才、重 才、爱才、惜才的良好氛围。优先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 力强的各类人才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和劳 动模范等先进人选。建立健全资金使用、监管机制,统筹用好人 才专项资金,定期开展人才政策绩效评估,加强资金管理,加强 跟踪检查,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责任单位:纪工委、党群部、经发局、社事局、招商中心、各园区)

  四、有关要求

  本意见涉及的各类人才的引进,均需符合经开区太湖湾科创  带建设行动纲领确定的基本方向。对各类人才及团队的政策激励, 与经开区科创带产业政策配套执行,同一事项涉及多项奖励的,  原则上按“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对经济社会发展  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人才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执行  相应政策。本意见涉及的顶尖人才团队、优秀创业团队、优秀创新人才,原则上需经过招商中心会园区初审后,由经发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相应支持方案报经开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项目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意见由经发局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经发局商人才办和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