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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无锡市财政局市区全面上线“苏采云”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4 14:19     发布部门:财政局     阅读次数:

索引号 MB1670946/2024-00024 生成日期 2024-01-14 公开日期 2024-01-14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无锡经开区财政局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链接 政策咨询
内容概述 关于转发无锡市财政局市区全面上线“苏采云”系统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监管效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决策部署和《关于在全省推广应用“苏采云”政府集中采购交易系统的通知》(苏财购〔2023〕130号)要求,我市市区范围将正式上线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采购

    自2024年1月1日起批复的采购计划在“苏采云”系统实施。2023年12月29日(含)之前批复的采购计划仍通过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政采云”平台实施至采购项目结束(称之为“在途项目”),市级采购人及相关代理机构应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完成在途项目的采购流程。

    各区财政局负责通知区级采购人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二、框架协议

    自2024年1月1日起,属于《关于印发江苏省202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3〕94号)文件规定的实行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内的政府采购品目,采购人通过“苏采云”系统的框架协议门户进行采购。

未纳入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范围的,已实行市区联动或区级框架协议的政府采购品目,采购人仍通过原有方式进行采购。

    三、网上商城

    “政采云”平台内“网上商城”仍延续使用,省级网上商城待使用条件成熟后再行通知。

    四、其他

    1.制造精品馆仍延续原渠道、原方式采购。

    2.市级采购人及各采购代理机构应于2023年12月29日之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政府采购业务平稳过渡。

    3.如上级调整有关政策,将另行下发通知。

无锡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