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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经济开发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2023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6 14:55     发布部门: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阅读次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现公布无锡经济开发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上级文件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 按时按质完成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全年累计发布公告8篇、工作动态5篇、法规及政策解读5篇、应急信息4篇,其他各类信息14篇。利用新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社会稳定、安全生产、和政策知识、工作动态, 无锡经开政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推送13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数量、质量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如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2024年,我局将按照《条例》等文件要求,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规范管理机制,拓宽公开渠道,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将事项中需公开的,及时对外公布,进一步提升便民、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工作指导,定期总结和汇编典型案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