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
发布时间:2024-10-14 13:2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一、申报时间
2024年10月17日-10月31日
二、入库条件
根据《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和准独角兽企业入库培育及评价遴选办法》(锡科规〔2024〕218号)有关规定,培育入库企业须为我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高的资信等级的企业。
(一)无锡市雏鹰企业培育入库,还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时间1年以上、10年(含)以内(注册时间截至申报年上一年度12月31日),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2000万元,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已申请或拥有一项及以上知识产权,并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2)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5%;(3)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100万元;(4)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5)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拥有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7)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的企业;(8)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
(二)无锡市瞪羚企业培育入库,还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时间1年以上、15年(含)以内(注册时间截至申报年上一年度12月31日),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含),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不低于3%,须拥有一项及以上有效知识产权,并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不低于20%;(2)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或近3年平均研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3)四年前企业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近四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4)四年前企业从业人员数不少于50人,近四年从业人员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5)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6)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且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亿元。
(三)无锡市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入库,还须具备以下条件: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并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注册5年(含)以内的企业,市场估值不低于1.5亿元(或0.25亿美元),注册5年以上的企业,市场估值不低于3亿元(或0.5亿美元);(2)获得过投资且未上市(包括国内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以及境外资本市场)。
三、入库程序
(一)企业申报申请入库企业首先在“无锡科技创新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s://www.wuxiicloud.cn/Site/Index)注册账号(已注册过的企业无需再注册),经审核通过后使用账号进行登录,选择“企业申报类”页签下的“三类企业入库申报”卡片,进入入库申报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入库申报表”填报数据及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之后,点击“提交”。待经开区经发局形式审查通过后,企业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见附件1),按要求(见附件2)装订后(一式一份),报送至申报企业所在园区。
(二)综合审核各街道、园区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申报材料审核,出具推荐汇总表(纸质盖章件1份),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于11月6日报送至经开区经发局(没有板块推荐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将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核,确定入库企业名单。
(三)抽查复核市科技局对入库企业进行抽查复核。
(四)公示确认经复核的拟入库企业名单提交市科技局办公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公示并发文,纳入培育库管理。
联系方式
经开智造园、国家传感园 85628295
提醒:系统审核通过后,尽快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外创大厦8楼办公室
附 件1.无锡市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
2.申报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
3.雏鹰企业、瞪羚企业、准独角兽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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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无锡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