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无锡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7 11:08 发布部门:建设局 阅读次数:
索引号 | MB1670946/2025-00133 | 生成日期 | 2025-01-17 | 公开日期 | 2025-01-17 |
文件编号 | 发布机构 | 经开区建设局 | 效力状况 | 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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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关于公布无锡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 |
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
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招投标营商环境,规范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进一步加大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事后监管力度,2024年12月31日,建设局按照《关于开展无锡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次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全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项目
本次检查项目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全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招标的标段,共抽取了10个标段,抽查比例27%。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市场行为、投标人的市场行为以及评标专家行为等。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组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对抽查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查,发现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 施工合同中未按规定提供支付担保;
- 招标代理委托合同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工程招标代理的内容和范围与委托合同内容不一致;
- 中标公示内容不完整,缺少详细得分情况;
- 招标人未按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招标人单位人员少于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问题处理
- 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动态考评管理办法进行考核扣分处理,扣分详情详见附件。
- 对存在问题的招标人通过行政约谈方式,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活动,并责令其承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招标代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公平公正开展业务,共同塑造招投标行业良好形象。
(二)招标人要充分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招标投标事项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评标定标等环节的内部管理,建立招标文件内部审核流程,提升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严格执行我市“评定分离”相关规定,按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规范定标委员会成员行为,保证定标活动的公平公正。
(三)我局将继续结合营商环境整治的要求,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促进全区招投标活动有序开展。
附件:建设工程招投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汇总表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