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9 09:00 发布部门:社会事业局 阅读次数:
辖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经开区冬病夏治穴位贴敷(以下简称“三伏贴”)服务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提高临床疗效,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技术应用管理的通知》(苏中医医政函〔2020〕20 号)和市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冬病夏治穴位贴敷服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冬病夏治穴位贴敷(以下简称“三伏贴”)技术备案要求如下:
一、2024年已递交过备案材料的医疗机构:
(一)2024年度“三伏贴”效果评估总结报告;
(二)向核准其登记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技术备案表》。如内容与上一年有变化需注明,如增加项目需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申请报告。
二、今年新开展“三伏贴”服务的医疗机构:
请于开展“三伏贴”服务前两周,向核准其登记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送《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技术备案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及佐证材料。医疗机构无伦理委员会的,应制定本机构“三伏贴”服务方案或采用医联体牵头单位已备案方案,由核准其登记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审核并同意后备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后,将结果反馈至医疗机构。
三、佐证材料目录:
- 中医技术备案申请报告(含开展本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 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技术的备案表(一式两份)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开展项目技术医生资格证、职业证、职称复印件
- 开展本项医疗技术的技术管理制度及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适用范围、处方用药、穴位选择、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
- 开展本项医疗技术的风险防范及不良反应处理措施
- 本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审议材料
请拟开展“三伏贴”技术的医疗机构于7月1日前将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交至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医疗医政科。地址:华庄街道万新路77号508室。联系人:蒋宇慧,联系电话:80580512。
附件: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技术备案表
无锡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6月19日
附件
医疗机构开展“三伏贴”技术备案表
医疗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三伏贴”适用范围(诊疗病种) |
处方用药 |
穴位选择 |
处方拟定医师 |
禁忌症及相关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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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执业类别 |
执业证编号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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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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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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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伦理委员会 |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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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委员签字: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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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承诺:1. 本机构认真对照“三伏贴”服务操作规范及相关要求进行自我评估,符合相应技术管理规范要求。2. 本医疗机构提供的备案材料真实有效。 |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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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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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盖章): 日 期: |
备注:此表一式2份,分别由医疗机构、备案机关单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