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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社会救助宣传月丨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25-06-30 09:00     发布部门:社会事业局     阅读次数:

(一)什么是临时救助?

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以及突发公共事件等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或因教育、医疗、残疾人康复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补充性、过渡性的救助。

临时救助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托底性制度安排。

 

(二)哪些人能获得临时救助?

根据申请人急难类型、困难程度和持续时间,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

① 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是指申请临时救助之日前3个月内,在本市发生下列情况的家庭或个人:

  • 因突发重大疾病,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 遭受火灾、爆炸、交通事故、溺水、人身伤害等意外事件,或因见义勇为、参与抢险救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主要经济来源中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 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期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
  • 遭受自然灾害人员经应急期救助、过渡性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
  • 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造成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特殊原因,需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

 

②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是指因教育、医疗、残疾人康复等生活必需支出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

  •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 持本市签发的有效居住证(或其他有效居住证明),且在本市按规定连续缴满12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常住居民家庭。
  • 主要包括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个人。

 

(三)有哪些救助方式?

临时救助方式包括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提供服务、转介救助等。

 

(四)救助标准是多少?

① 急难型临时救助金发放标准,原则上人均救助金额不超本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家庭总救助金额不超过本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9

② 对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期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一次性给予人均1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临时救助金。

③ 支出型临时救助金发放标准,原则上人均救助金额不超过本市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家庭总救助金额不超过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6

 

(五)临时救助能不能先救助后审批?

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要注重提高救助时效性,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程序,积极开展“先行救助”。

申请急难型临时救助免予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确认前公示等程序,由街道办事处采取发放临时救助金、发放实物或转介救助等方式直接予以救助。

街道办事处在急难情况解除之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手续。

对申请和获得急难型临时救助的对象开展监诺工作。对确认不符合急难型临时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重点核查名单。

对于支出型临时救助,要严格执行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各个环节工作要求。具体申请审批程序,可咨询户籍所在地(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

华庄街道民政科:0510-85601558

太湖街道民政科:0510-85070021

 

注:相关政策内容引自《无锡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由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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