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6 10:18 发布部门:经开区管委会 阅读次数: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十九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生态修复进展有待加快,环湖500米陆域湿地圈、水域湖滨消纳圈建设进展滞后。
二、责任单位
无锡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三、验收单位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四、整改目标
持续开展生态修复,加强湿地保护小区建设;建设生态安全缓冲区,提升生态功能,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安全缓冲区三年建设计划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实施建设。继续落实《无锡市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动态更新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库。
2025年重点完成碧水河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通过对河道线型进行优化调整,实施老河道清淤填埋,同步新建两侧驳岸挡墙等。
七、整改完成情况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安全缓冲区三年建设计划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实施建设。继续落实《无锡市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推进工作方案》,开展生态安全缓冲区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评估,动态更新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项目库。
2025年重点完成碧水河生态安全缓冲区建设,通过对河道线型进行优化调整,实施老河道清淤填埋,同步新建两侧驳岸挡墙等。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工。
问题已整改落实。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26日至2026年1月8日)反映。
监督电话:0510-80580297
电子邮箱:wxjkqhbfj @163.com
无锡经济开发区党工委 无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