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质量等奖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 09:56 发布部门: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无锡经济开发区关于推进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和质量强区建设的政策意见》(锡经开办政发〔2024〕8号)文件,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强区奖补资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畴
2025年1月1日以来,本辖区范围内开展下列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1.当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海外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
2.当年度取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授权的(同一商标在多个国家、地区同时授权的按1件计算)。
3.当年度新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
4.专利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5.知识产权研究会桥梁纽带作用。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7.知识产权维权。
8.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预防举措。
9.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绩效评价。
10.知识产权强企分级培育。
11.新设专利代理机构。
12.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1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级分类评价。
14.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15.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6.知识产权人才引进。
17.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建设。
18.实验室CNAS认可。
19.“苏质贷”认证融资。
20.企业参加标准制定修订。
21.鼓励承担专业标准组织工作。
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限项管理,知识产权类除运营平台奖励外,同一个单位每年享受政策支持总数不超过3个,且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质量类同一个单位每年享受政策总数不超过2个,且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详细申报要求参见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材料提供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此次奖励,后期也将不再进行补发:
1.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假冒商标、专利被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确认的;
2.有非正常专利申请未撤回的,或有恶意商标注册、违规挂证等不规范行为的;
3.有其他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为的。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纸质版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提交,2026年1月14日前报送或者邮寄至无锡市周新苑280号立信大厦8楼804,收件人:杨砚鹏,0510-85062969。截止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电子版提供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合并在一个压缩文件中,同步发送至邮箱jksj2215@163.com。逾期不予补报。
2.同一企业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均须提交一套纸质申报材料,封面注明项目类别,每套材料均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附件完整不得缺漏。
(二)材料审核:
1.纸质材料和线上电子材料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审核;
2.相关申报材料请保证准确性和完整性,如需补充材料,限当日内补充完整,逾期则不予通过。
(三)资金发放:
按照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规定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四、联系方式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邹丽琳、杨砚鹏,0510-85062969。(仅限政策答疑)
附件3: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标准质量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4: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标准质量资助申请表(知识产权人才补助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5:锡经开市监〔2024〕26号 无锡经开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绩效评价细则.pdf
附件7:锡经开市监〔2024〕27号 无锡经开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细则.pdf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