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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质量等奖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04 09:56     发布部门:市场监管局     阅读次数: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无锡经济开发区关于推进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和质量强区建设的政策意见》(锡经开办政发〔2024〕8号)文件,现组织申报2025年度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发展、质量强区奖补资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补范畴

  2025年1月1日以来,本辖区范围内开展下列工作的单位或个人:

  1.当年度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申请海外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

  2.当年度取得马德里商标国际授权的(同一商标在多个国家、地区同时授权的按1件计算)。

  3.当年度新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

  4.专利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5.知识产权研究会桥梁纽带作用。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7.知识产权维权。

  8.完善知识产权保护预防举措。

  9.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绩效评价。

  10.知识产权强企分级培育。

  11.新设专利代理机构。

  12.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

  1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分级分类评价。

  14.知识产权运营平台。

  15.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16.知识产权人才引进。

  17.推进企业质量信用建设。

  18.实验室CNAS认可。

  19.“苏质贷”认证融资。

  20.企业参加标准制定修订。

  21.鼓励承担专业标准组织工作。

  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限项管理,知识产权类除运营平台奖励外,同一个单位每年享受政策支持总数不超过3个,且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质量类同一个单位每年享受政策总数不超过2个,且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详细申报要求参见申报指南(附件1)。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材料提供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有下列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此次奖励,后期也将不再进行补发:

  1.侵犯他人商标权、专利权,假冒商标、专利被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确认的;

  2.有非正常专利申请未撤回的,或有恶意商标注册、违规挂证等不规范行为的;

  3.有其他违反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为的。

  三、申报程序

  (一)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材料纸质版按照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提交,2026年1月14日前报送或者邮寄至无锡市周新苑280号立信大厦8楼804,收件人:杨砚鹏,0510-85062969。截止时间以送达时间为准,电子版提供申报材料盖章扫描件,合并在一个压缩文件中,同步发送至邮箱jksj2215@163.com。逾期不予补报。

  2.同一企业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均须提交一套纸质申报材料,封面注明项目类别,每套材料均须按照申报指南要求,附件完整不得缺漏。

  (二)材料审核:

  1.纸质材料和线上电子材料由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其进行审核;

  2.相关申报材料请保证准确性和完整性,如需补充材料,限当日内补充完整,逾期则不予通过。

  (三)资金发放:

  按照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财政规定流程发放奖补资金。

  四、联系方式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邹丽琳、杨砚鹏,0510-85062969。(仅限政策答疑)

  附件1:申报指南(经开).docx

  附件2:承诺书.docx

  附件3: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标准质量资助申请表.docx

  附件4: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标准质量资助申请表(知识产权人才补助个人申请表).docx

  附件5:锡经开市监〔2024〕26号 无锡经开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绩效评价细则.pdf

  附件6:无锡经开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绩效评价申报书.docx

  附件7:锡经开市监〔2024〕27号 无锡经开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细则.pdf

  附件8:无锡经开区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绩效评价申报书.docx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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