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1-15 13: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大 特大】
1、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按实收注册资本单企最高奖励2000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额(经备案)达5000万以上的总部企业,按投资额单企最高奖励500万元。
3、经区认定的总部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超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