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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经济

发布时间:2024-01-15 13:15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特大

  1、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的总部企业,按实收注册资本单企最高奖励2000万元。

  2、固定资产投资额(经备案)达5000万以上的总部企业,按投资额单企最高奖励500万元。

  3、经区认定的总部企业,营业收入首次达超1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